宁东综合执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6-05-12

2025年,宁东综合执法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宁东基地环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执法领域力量,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保障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安全。

一、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一)严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

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聚焦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系统部署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件,罚款93.156万元通过专项排查、全域排查及“人工排查+无人机巡飞”等方式,累计排查发现固废及建筑垃圾倾倒点位800均移交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清理。积极开展溯源调查,协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查处倾倒建筑垃圾相关违法行为26严肃查处宁夏宁东丰硕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倾倒生活污泥违法案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对法定代表人罚款6万元的处罚决定,形成有效震慑。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环保执法力度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老旧车辆淘汰、维修行业危废管理等重点任务,强化路面执法和行业监管。全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450余次,检查重型货车800余辆次,责令整改篷布遮盖不严车辆110余辆次,立案处罚5、罚款0.6万元。处罚金额0.6万元。积极配合建设和交通局推动78辆老旧营运货车完成报废更新申请,落实补贴资金388.9万元,协助完成162营运货车预约登记。聚焦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保环节,开展辖区重点汽车维修企业环保问题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17家重点维修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存储处置、废水废气排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个。

)深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

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紧盯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私挖盗采、违法占用草地林地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3件,办结23件,作出行政处罚23件,行政罚款共计531.3638万元。高效完成31个土地、林业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工作。严格落实禁牧封育要求,立案查处违法放牧案件6起,罚款0.449万元。

二、突出源头管控,提升行业环保治理水平

(一)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优化审批服务,细化办事指南。全年累计线上办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16项(11家施工单位办结处理方案备案;为1家施工单位办结排放核准;为4家运输单位办结运输核准),并对54个在建项目涉及单位开展检查,强化源头管控。

(二)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专项排查,共排查529家餐饮服务单位。对排查发现的3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单位责令整改,并推动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

(三)加强维修企业危废监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通过专项宣传和排查整治,督促维修企业规范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的分类存储和合规转移,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

(四)落实自然资源保护普法宣传。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坚持“执法+普法”,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耕地、草原等自然资源的意识。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深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建设交通等部门的线索移交、案件会商、联合执法机制。2025年接收自然资源局移送线索及函件67件,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采取分类处置策略:对35件整改条件成熟的案件,通过“上门指导+全程跟踪”模式,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13件涉嫌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现已结案;剩余19件案件正在持续推进调查处理,确保案件办理高效规范。协同多部门查处固废倾倒案件,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依托道路监控设施,对核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开展轨迹追踪与溯源分析,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各执法领域均注重队伍能力建设,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到银川、宁波等地区学习培训、业务交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法治思维和专业化水平,为规范、高效执法奠定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宁东综合执法办公室将继续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持续改善宁东基地生态环境质量、守护好绿水青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自然资源违法、交通运输扬尘及尾气污染、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监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