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8-04-19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宁东镇或企业审核并公示、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审核,现对陈永军、宫倩华、韩丽艳等209名拟配租人员或办理续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共113人,其中个人或家庭申请共计11人;宁夏润峰电力有限公司24人;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人;兰州盛达华工程维保有限公司9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33人;宁夏睿源环保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30人;宁夏宁东双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1人。
续租申请共96人,其中个人或家庭申请共计6人;宁夏宁东双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人;宁夏诚通景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神华宁煤项目部26人;九江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60人。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举报电话:0951—3093406
联系地址:宁东新城企业总部宁东管委会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1、宁东基地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三批)-办理续租.xls
2、宁东基地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三批)-新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