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04-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东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9•第5次)精神,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统一租金标准。现将2019—2021年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标准公布如下:
一、租金标准统一为:1.5元/平方米/月。
二、租赁保证金标准为:3000元/套。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正式文件编号:宁东管发〔2019〕47号,已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