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2-20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宁东镇或企业审核并公示、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审核,现对王新华、马娅娅、王娟娟等591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共406人,其宁东第一幼儿园31人;宁夏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0人;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7人;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47人;宁夏宁东宁能煤炭储运港股份有限公司4人;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3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60人;宁夏睿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人。
办理续租申请共185人,其中宁夏全顺物流有限公司5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2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9人;重庆金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9人。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举报电话:0951—3093392;0951-5918364;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1. 宁东基地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八批)-新申请.xls
2. 宁东基地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八批)-续租.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