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0-05-06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宁东镇或企业审核并公示、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审核,现对张伟、吴卫兵、付树成、孙嘉政等712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共471人,其中张家港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人;宁夏智宁技术有限公司4人;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5人;宁夏翰灏新材料有限公司11人;东明澳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60人;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4人;宁夏中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58人;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46人;宁夏鸣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4人;宁夏东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人;宁夏新化科技有限公司10人;泰兴联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36人;宁夏享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6人;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48人;杭州保隆染化科技有限公司6人;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9人;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人;宁夏华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人。
办理续租申请共241人,其中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6人;宁夏智宁技术有限公司2人;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6人;宁夏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7人。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举报电话:0951—3093392;0951-5918364;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1. 宁东基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一批)-新申请.xls
2. 宁东基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一批)-续租.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