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三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0-07-06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连秒清、陈海兵、马娟、王文蓓等193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11人,其中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25人;宁夏君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8人;宁夏鑫旺铝业有限公司15人;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21人;宁夏顺邦达化工有限公司15人;烟台山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人;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14人。

  续租申请共82人,其中东明澳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7人;宁夏顺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5人;烟台山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人;宁夏苏融达化工有限公司10人;宁夏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15人;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宁东汽车站8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0951-5918364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租房窗口


  附件:1. 宁东基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三批)-首次申请.xls

     2.宁东基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三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