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马吉燕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0-11-04

编号:2020-10-26-01

  兹有权利人张小军、马吉燕(身份证号642103******033732、642103******05322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灵武市宁东镇白杨林A区31#楼3-1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宁(2020)灵武市不动产权第L00014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小军、马吉燕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