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2-22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苏融达化工有限公司、宁夏中星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计402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64人,其中宁夏中星显示材料有限公司43人;宁夏苏融达化工有限公司120人;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1人。
续租申请共238人,其中宁夏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98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1.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二批)-首次申请.xls
2.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二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