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四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3-19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共计602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217人,其中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24人;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4人;宁夏中汇化工有限公司13;科新重装(宁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6人;宁夏恒钛科技有限公司15人;宁夏鑫旺铝业有限公司21人;杭州保隆染化科技有限公司15人;宁夏博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人;宁夏伟创药业有限公司14人;中机国能宁东热电有限公司15人

续租申请共385人,其中宁夏智宁技术有限公司8人;宁夏福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7;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360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1.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四批)-首次申请.xls

   2.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四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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