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五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4-15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恒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768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12人,其中宁夏恒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人;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23人;宁夏永大石化有限公司18;宁夏宁泰科技有限公司39人;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人;宁夏佰斯特科源化工有限公司14人;宁夏奥卡化工有限公司3人

续租申请共656人,其中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6人;宁夏宁聚油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宁夏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93人;宁夏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6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1.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五批)-首次申请.xls

   2.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五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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