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七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6-09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合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鑫旺铝业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共895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27人,其中宁夏合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人;宁夏鑫旺铝业有限公司24人;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8人;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9人;宁夏星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2人;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42人;宁夏银华铝业有限公司9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人;宁夏宁东双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人;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5人;宁夏丹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人。

续租申请共768人,其中宁夏宁泰科技有限公司9人;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12人;泰极纸业(宁夏)有限公司6人;宁夏富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人;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63人;宁夏佰斯特科源化工有限公司6人;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38人;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人;宁夏天豹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宁东汽车站8人;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2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51人;宁夏仁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人;宁夏恒昌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36人;宁夏恒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人;宁夏宁东弘丰化工有限公司21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七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七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