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九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7-30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丹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格锐特科技(宁夏)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共1302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99人,其中宁夏丹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3人;格锐特科技(宁夏)有限公司2人;宁夏享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人;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90人;五恒化学有限公司17人;杰特(宁夏)科技有限公司6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2人;宁夏越润新材料有限公司18人。

续租申请共1103人,其中金华市龙华染料化工有限公司7人;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4人;浙江龙远化工产品有限公司9人;宁夏鸣川聚力科技有限公司4人;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75人;宁夏智宁技术有限公司12人;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330人;宁夏宁泰科技有限公司65人;宁夏保隆科技有限公司87人;宁夏和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2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302人;河北宇航化工有限公司6人;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403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1.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九批)-首次申请.xls

   2.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九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