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9-26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共542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378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20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3人;宁夏博远橡胶有限公司29人;宁夏博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人;宁夏享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人;宁夏宁聚油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人;宁夏银华铝业有限公司12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90人;宁夏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19人;宁夏宁东双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0人;宁夏中汇化工有限公司15人。

续租申请共164人,其中宁夏鑫旺铝业有限公司11人;宁夏瑞宝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人;宁夏永大石化有限公司6人;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6人;宁夏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人;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2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403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