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一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10-14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226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84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164人;江苏慧聚药业有限公司9人;宁夏宁东凯豪达制氢设备有限公司1人;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人;宁夏绿色氢链能源服务中心4人。

续租申请共42人,其中宁夏海卓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9人;中科易工(宁夏)催化材料有限公司8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消防救援大队20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403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一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一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