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11-15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宁夏泰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6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36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66人;宁夏泰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三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