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四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12-02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晓星氨纶(宁夏)限公司、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共1047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212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78人;宁夏明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人;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人;安瑞森(宁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4人;宁夏博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人;宁东学校40人;宁东管委会财政金融局1人。

续租申请共835人,其中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162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人23;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36人;宁夏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7人;宁夏中星显示材料有限公司90人;宁夏恒利集团科技有限公司90人;宁夏宁东中心区金色摇篮幼儿园36人;宁夏永大石化有限公司32人;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75人;宁夏宁东弘丰化工有限公司33人;宁夏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1人;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1人;宁夏简墨碳素新材有限公司21人;宁夏德大气体开发科技有限公司30人;宁夏福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7人;宁夏恒昌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9人;宁夏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9人;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6人;宁东管委会氢能产业发展中心2人;宁夏华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人;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人;华夏碧水(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8人;宁夏君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

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四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四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