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五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12-09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晓星氨纶(宁夏)限公司、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共141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41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78人;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30人;宁夏保隆科技有限公司30人;宁夏华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站


附件:宁东基地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五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