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二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2-11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泸天化生态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恒化学(宁夏)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共568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295人,其中宁夏泸天化生态肥业有限责任公司15人;五恒化学(宁夏)有限公司195人;宁夏英中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8人;宁夏新润川泰材料有限公司27人;宁夏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人。

续租申请共273人,其中宁夏中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14人;杰特(宁夏)科技有限公司3人;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人;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24人;宁夏伟创药业有限公司17人;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135人;宁夏苏融达化工有限公司12人;宁夏顺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57人;宁夏华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服务部


附件: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二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二批)-续租申请.xls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