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二批)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12-26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宁东基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对宁夏九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生物(宁夏)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共496名拟配租人员予以公示。

首次申请拟配租156人,其中宁夏九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4人;西北生物(宁夏)科技有限公司9人;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42人;宁夏伟创药业有限公司17人;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40人;中国农业银行灵武市支行10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13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东交警大队1人。

续租申请共340人,其中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226人;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30人;宁夏云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人;宁夏泰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2人。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具体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打电话或来访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联系电话:0951—3093392

联系地址: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服务部


附件:

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二批)-首次申请.xls

宁东基地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公示(第十二批)-续租申请.xls


宁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