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为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工作名称:宁东基地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服务工作。
工作委托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工作内容:协助开展宁东基地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前期筹备、脚本编写、现场布置、演练耗材、录像采集、后期剪辑、宣传报道等工作。
工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一)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5.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6.工作方案。
7.其他优势。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咨询电话:0951-5918611。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报价
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
四、比选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两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2.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参选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3.比选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名称、参选人名称并加盖参选人印章。
五、比选文件的提交
比选文件应在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前提交至宁东基地管委会10楼1014办公室,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之后不再接受比选文件。
六、公开比选
1.公开比选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
2.公开比选地点:宁东管委会4楼2号会议室
3.参加人员: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4.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自然资源局委派3名人员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
七、监督单位
比选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
八、比选方法
本次项目比选采取评分制,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经过监督单位确认的中选人由自然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