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2-08
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要求结合宁东实际,编制《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三)《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
(四) 《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五)《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六)《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国家和自治区其他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推动宁东基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宁东管委会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对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对象实现年内“全覆盖”,对一般检查对象主要实施有针对性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实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执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复查率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应急统筹,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宁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以信用分级管理为基础,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加强各类协调联动。继续协助推进宁东基地建设,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探索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按照应急管理厅的工作部署,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协同联合执法。按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相互衔接、避免无序重复的基本原则,采取督导式联合执法方式,指导属地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单位纳入属地重点监管范围。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快推进宁东移动执法终端配置,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统一执法文书,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逐步实现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对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确保规范有序、精准有力、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方式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各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的批发)、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以及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重点检查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一般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抽查内容(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检查除外)。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211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66家次(占比78%),一般检查45家次(占比22%)。
(一)重点检查
1.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人员+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定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166家次。其中:38家危化企业共检查76家次,9家煤矿共检查48家次,21家工贸企业共检查42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重大活动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两会期间的保障需要。如遇重大活动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企业和煤矿在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抽查。
3.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宁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选取部分重点企业单位,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如遇相关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对其他非重点检查单位开展执法抽查。被检查对象从年度执法计划一般检查企业中随机抽取。
1.对非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抽查19家次;
2.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范围的非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抽查25家次;
3.对生产安全培训相关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抽查1家次。
(三)其他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加大执法统计数据汇总分析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移动执法系统信息汇聚工作。继续完善月度执法监察工作提示、季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通报。
(二)推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指导相关企业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单位对所属企业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精准化的防范管控措施。
(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对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和应急管理厅、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宁东应急局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季度、月度执法计划,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宁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的机构、职能、编制发生重大变化的,年度执法计划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调整。
附件:1.《2023年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
3. 《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