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4-02-18

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宁东应急〔2024〕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煤矿、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结合宁东实际,编制《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三)《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

(四)《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五)《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六)《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国家和自治区其他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1+37+8”系列文件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紧盯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推动宁东基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宁东管委会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对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对象实现年内“全覆盖”,对一般检查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实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执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复查率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应急统筹,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宁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方式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各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范围以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的批发)、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以及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准备、标准化创建等事项开展执法检查。督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执法检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1.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为检查重点。

2.一般监督检测内容以安全生产经营特点、某些特定事项、专项治理等,如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专项检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等一般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内容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20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84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70%(详见附件1),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6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30%(详见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规上工贸企业分别由各业务口牵头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企业由各业务口按照行业、企业特点和时间安排情况,采取重点突出、行业兼顾原则,自行确定检查对象、时间及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口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具体的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制定执法检查清单,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明确执法检查人员责任,确保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因工作部署或者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重大调整、变更的,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严格履行程序,要统筹安排计划,结合风险隐患排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合理编制检查方案,避免重复检查或漏检漏查。

(二)严格执法程序,确保监督检查质量。要严格现场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要严格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三)严把细节关口,规范执法检查档案。要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监督检查结束后,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及时归档并及时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以信息化推动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

(四)严明执法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1.《2024年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2.2024年监督检查人员和工作日测算说明




附件1.docx
附件2.docx